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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7-0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821

广委发〔20114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委、管委会:

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对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0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现结合广元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1.工商联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占据全市经济总量半壁河山,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工业强市的重要支撑,构筑起市域经济主体。各级工商联自觉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推进各项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劳动关系健康构建,服务平台得以拓展,工作手段逐步强化,工商联工作取得可喜成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的攻坚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商联工作的范围、对象、任务和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中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企业所占的比例较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较少,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企业数量较多,自主创新不足,专业化协作不配套,调结构、转方式、上水平的任务还十分繁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融资、市场准入、转型升级、人才队伍、劳资关系、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素质不高、发展理念落后、社会责任感不强;部分工商联组织还存在班子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干部结构不合理、办公条件差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放在凝聚最广泛社会力量,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推动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去认识、去思考、去谋划、去运筹。

2.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坚持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相统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相统一,全面加强思想、组织、队伍、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组织和带领引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和“十二五”规划,大力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3.工商联工作的主要目标。

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提供信息、金融、人才支持等服务,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工商联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一手抓团结服务,一手抓引导教育,充分发挥工商联加强思想政治引导、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商会协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五项职能作用。

工商联自身建设切实加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运行协调、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学习风气浓、工作作风实、服务水平高的新型工商联机关,切实提高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

工商联领导体制机制完善健全。进一步形成和完善加强党委对工商联的统一领导、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强党委统战部门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机制。

二、进一步突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重点

4.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工商联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着力增进思想共识,树立共同理想,坚定不移跟党走,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创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邀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相关形势报告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两个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相关专项表彰活动和评选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社会荣誉时,要适当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比例并做好推荐和审核工作。

5.积极引导参与政治生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和提交提案议案,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不断提高他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召开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会议时,可通过工商联邀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列席;制定有关政策或作出相关决策前,可通过工商联广泛征求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党政部门年终测评时,可通过工商联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加评议。有计划地推荐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陪审员、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行风评议员、效能监察员等。各地可根据本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适当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和其他人民团体中的比例。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听取工商联的意见。

6.主动参与和融入发展工作。切实转变工商联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和融入发展工作,加强与发改、经济、商务等部门的配合,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服务措施,牵头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目标考核,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支持工商联加强与省内外商会组织联系,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经贸互访、商务洽谈等活动,引导企业拓展市场、引进技术、战略投资和吸引外资,促进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与企业对接,畅通融资渠道、简化融资程序、降低融资门槛、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工商联要建立企业融资资料库、掌握企业融资动向、主动与金融部门沟通,政府要继续实施资本金扶持、财税支持和融资担保政策,共同破解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瓶颈。发改、科技、经济信息、商务等部门要通过工商联,及时向非公有制企业发布相关产业政策信息,推荐科技创新项目。加快企业人才培育,建立工商联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制度,共同研究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该规划纳入全市人才规划,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7.创新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工作平台和工作机构,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商联党组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工商联主管的行业商会(协会)、同业公会、异地商会、园区商会、市场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促工建,实现党群工作一体化。积极探索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党群组织,并为这些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各级工商联要配备与协助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等党建指导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力量。

8.有序加快行业商会(协会)改革发展。各级工商联要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充分发挥其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商会组织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行业调查、决策咨询和产业政策制定等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制订修改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组织商会组织开展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考核及行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异地商会开展联谊交流、经贸合作。市、县区工商联作为有关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要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办法等的制定工作。

9.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部门和工会联合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招工扶贫、安置就业,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劳动争议矛盾化解机制建设,指导商会组织建立调解委员会。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及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与工会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规范工资分配制度,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畅通维权渠道,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

10.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持饮水思源、富而思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改善民生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广泛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感恩活动、“包帮”等扶贫济困和公益慈善事业,努力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村官或基层经济顾问,引领乡镇、村社经济发展。支持工商联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发展民办教育、民办医疗卫生、民办文化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

三、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商联的自身建设

11.全面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坚持广泛性、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适当提高会员企业和团体会员的比重,注重吸收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和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加入工商联组织,扩大会员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把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对人民有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吸纳到代表人士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健全有效的培养使用机制。建立党委统战部门、工商联党组领导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制度。加强职业经理人代表建设,在参政议政、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12.突出加强县级工商联及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县级工商联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级工商联要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市场、园区(开发区)等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基层组织的管理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县级工商联建设,切实解决工商联在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县级工商联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把懂经济、会管理的年轻公务员充实到工商联系统中来;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好、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社区成立工商联(商会),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可由副乡镇长、副主任或统战员兼任。

13.切实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中党内外、专兼职人员结构,把综合素质强、各方面表现好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选拔到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并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各级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并兼任副主席;党组书记不驻会的,可设一名副书记,由中共党员副主席兼任。按规定做好秘书长选配工作,秘书长领导班子副职配备,职数较少的可由副主席兼任。要加强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建设,认真落实执委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切实发挥执委、常委作用。上级工商联要加强对下级工商联工作的指导。

14.扎实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各级工商联机关要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之风,切实加强对关系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现代商会建设等方面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着力提高工商联机关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优化工商联内部工作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符合工商联特点的工作制度,促进工商联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提高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建立健全干部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15.加强党委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意见》、《实施意见》及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的理论政策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听取工商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工商联工作责任。工商联党组书记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列席同级党委全委会议;参加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考核检查,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两个健康”纳入市、县区目标考核。将工商联列入金融、招商引资等单项考核的参与单位。要加大对工商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等工作力度,把优秀的工商联机关干部交流、选拔到更加重要的领导岗位。要不断优化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合理、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16.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级政府要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工商联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吸收工商联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建立政府联系工商联的工作制度,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工商联。要健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统一监测体系,统计、经济信息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同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和业务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准确发布数据。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列席,召开经济方面的重要工作会议和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可视情况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政府制定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应征求工商联意见。各级工商联的办公经费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政议政、考察调研、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以及现代商会建设、招商引资、评比表彰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17.落实党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职责。各级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同级党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要经常研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协助党委制定并贯彻落实有关工商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支持工商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8.发挥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的正确方向。健全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工商联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其按照工商联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党员干部与党外干部的工作关系,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发挥党外干部作用,搞好合作共事。

 

 

 

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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